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发布时间:2008-10-27 访问量:2587次
   普及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旧中国是一个教育普及程度极低,文盲人口充斥的国度,1949年文盲占人口总数的80%以上,小学入学率仅有20%左右,初中入学率仅有6%,农村人几乎都不识字,简单的读写都要求人帮忙。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但“文革”期间,义务教育事业受到严重摧残,学校办学条件十分简陋,教育质量得不到基本保证。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国务院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明确提出到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进取、实事求是,以旺盛的创造力克服了种种困难, 在2000年总体上实现了“普九”的目标,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排在发展中人口大国的前列,在我国教育史上矗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优先发展农村教育的战略决策。2003年,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对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作出全面的战略部署。各级政府落实中央的战略决策和部署,以更大的精力和更多的财力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截至2007年底,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9.3%,实现“普九”的县数已占全国总县数的98.5%。农村义务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为国家义务教育的普及和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下面,我重点介绍近年来国家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举措和新进展

  1、抓住重点,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在农村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教育部配合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和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包括:将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推动落实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前实现国家规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农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补助标准,对特别困难地区加大支持力度。等等。

  2、深入调研,周密部署,全面实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就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进行了系统调研和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政策,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我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享受了免除学杂费政策,标志着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这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标志,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3、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近年来,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规定,国家通过实施一系列重大计划和工程项目,从宏观层面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并积极推动区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如期成功实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比2003年初的77%提高了21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大幅度缩小。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极大改善中西部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切实缓解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教育教学资源匮乏、师资短缺等问题,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促进了教育公平。国家还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中小学师资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

  教育部先后在四川成都、辽宁沈阳、大连等地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推广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先进经验。一是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如北京、黑龙江、辽宁、河北、河南、安徽等地和大连、深圳等市都先后专门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会议,出台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了本地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二是加大城市薄弱学校改造力度,促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如,北京市先后投入8亿多元,用于改善城市薄弱初中和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上海市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远郊区以及其他财政相对困难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成都市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基本消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实现均衡发展。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教师交流。河北省明确规定建立校长任期制及任期目标责任制,校长每届任期4年,在同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出两届,教师在一所学校任教不超过6至8年。沈阳市规定,校长、教师在一校任职6年,必须易校交流。四是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把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从应试教育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还给孩子们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空间。辽宁、河北、山东、海南等地将从2008年开始,大幅度提高了将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到各个初中的比例。辽宁和海南达到70%以上,河北、山东也达到50%-60%。这些措施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初中学校间的升学竞争,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五是加大治理力度,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教育部研究制定了《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六是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目前,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据2007年教育事业统计,在小学、初中就读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已有765万人,其中分别有77%和80%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有23%和20%的学生在已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

  4、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近年来,教育部等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2006-2007年,中央财政补助6亿多元,共招聘3.23万名特岗教师,覆盖西部地区400多个县4000多所农村学校。2008年各地申报招聘计划2.8万多人,比上年大幅增加。二是在部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2007年开始在6所部属师大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2008年招生计划比去年有所增加。两年共招2万多名免费师范生。三是实施“农村教育硕士计划”。2004年开始,共招收4137名优秀本科生到中西部农村学校任教,覆盖了22个省份300多个贫困县农村学校。四是推进城镇教师支教工作,逐步形成制度。据不完全统计,2006-2008年,支教规模超过5000人次有北京、广东等8个省份,支教规模超过1.5万人次有云南、广西等4个省份。五是大力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国家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提升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2007年教育部组织实施“援藏”和“援疆”培训,“送培进藏”、“送培进疆”。2008年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在今年暑期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为中西部农村地区培训30多万名教师。六是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不统一、教师津补贴不落实的问题,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实际情况,向国务院提出了初步的政策性建议。

  5、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和体育、艺术工作,推进素质教育。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一是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国民教育全过程的要求,全面修订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课程标准。二是通过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使中小学生进一步了解和感受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组织编写了《挺起不屈的脊梁》等学习宣传材料,宣传表彰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中小学校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广泛开展学习抗震救灾精神的活动。并紧紧抓住北京举办奥运会的契机,与奥组委共同启动了“北京2008”中小学生奥林匹克教育计划,面向全国4亿青少年广泛开展奥林匹克教育。三是在抗震救灾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组织编写中小学生心理援助自助读本发至灾区中小学,结合新形势深入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四是会同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开展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求用3 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1 小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2 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五是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每三年举办一届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要求各地各校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学生艺术活动,目前,有70%左右的学校建立了学生艺术活动兴趣小组或学生艺术社团。教育部还编创并推广了校园集体舞蹈,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

  6、普遍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演练,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安全工作。

  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首次将学校安全教育写入了法律,为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教育部始终把保证中小学生安全作为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多次下发文件对中小学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是联合十个部委下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安全责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制订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了中小学校教育,做好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通过有针对性地发布安全预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通报各类事故、加强日常安全教育、普遍开展安全演练等工作措施,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据统计,2005年、2006年、2007年各类校内外安全事故导致中小学生死亡人数呈减少趋势,2006年、2007年分别比上年下降了9.24%和13.67%。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正是许多学校平时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注重安全教育和演练,在发生地震时能够及时安全疏散师生,才避免了更大的伤亡。灾后不久,教育部会同建设部紧急制定了“地震灾区学校校舍评估标准”,指导灾区开展校舍排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今年9月1日,地震灾区学校按时复课开学。

  虽然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当前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没有落实到位,教育整体投入不足,农村教育经费仍存在缺口。

  二是义务教育由“有学上”进入“上好学”的新阶段,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落后、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关键。2007年,农村教师中仍有18.7万名未达到国家规定合格学历;全国37.9万名代课人员中有31万人(占81.8%)分布在农村学校。许多农村教师职前没有接受系统的专业教育,职后培训不足,大多数农村教师是通过在职进修取得最后学历,而且其中“学非所教”现象严重。

  三是地震灾害中暴露出来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普遍加固校舍和提高防震标准迫在眉睫,把农村中小学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和让老百姓最放心的公共设施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四是随着现代化、城镇化的进程,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保障进城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子女教育问题急需双管齐下,统筹解决。

  五是一些地方和学校内部管理薄弱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需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管理和规范办学。

  我们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让农民群众满意的义务教育。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现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禁用一切危房,对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加固和改造,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要继续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对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条件,引导更多的农村适龄儿童留在家乡读书,以避免仅为追求较高质量的教育盲目流入城市就读,给城市义务教育带来不必要的压力。

  三是下大力气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地位待遇,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政策,妥善解决农村教师津贴补贴问题,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提出的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解决好农村学校周转房问题。积极推动实行农村、县镇学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科学设置教师岗位,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职务体系。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推进教师在城乡间、学校间合理流动。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把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作为推进均衡发展的主要任务,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基础和前提,把深入开展城乡对口支援、推进农村中小学信息化作为重要措施,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认真研究解决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依法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五是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综合机制,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和经费投入力度,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护机制,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推动农民工输出较多的县建立教育、公安、司法、妇联、民政、统计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留守儿童保护、教育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留守儿童的监护、教育工作。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加重视农村教育发展,理出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措施,把农村教育推向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