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济部长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8-09-20 访问量:3862次

高度重视,加强统筹

认真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

--周济部长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

2008823

 

同志们: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教育部、财政部分片召开会议,布置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818,我们在青海召开了西北地区的片会。今天,我们在北京召开华北、华东、华南和中南地区的片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国务院文件精神,交流各地的工作准备情况,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实施。刚才,各省市的同志都作了发言。从发言情况看,各地对这项工作都很重视,试点省份对过去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阶段如何进一步推进作出了安排;其他省份正在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现在已是8月下旬,秋季开学在即,大家一定要加强紧迫感,进一步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重大意义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三年来,国务院每年都出台新的举措,推动《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我国的义务教育事业可谓“年年有进步,三年三大步”,每年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6年,免除了西部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2007年,免除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2008年,在春季试点的基础上,从秋季学期开始将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项工作列入了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实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试点基础上,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的坚定信念。

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国务院领导既高度重视,又审慎决策。早在20066月,温家宝总理即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有关问题的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较为复杂,必须同城市义务教育改革结合进行,要在周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步骤”200711月,温家宝总理在教育部、财政部上报文件上批示: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此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涉及面广,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为了把好事办好,可能从明年秋季开始为宜。20082月,温家宝总理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再征求一下地方意见,特别是大城市的意见,人代会后讨论。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刘延东国务委员于今年初专门听取了教育部的汇报,明确要求教育部和有关部门一起,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系统的调研;要求调研工作摸清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和学生的情况,总结好试点地区的工作经验,分析未试点地区的情况,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定性政策。613,刘延东国务委员在中南海亲自主持召开了由教育界老领导、教育领域专家、部分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730,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提出的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实施方案。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国务院决定实施的又一重大决策。这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尽管直接涉及的钱不多,但意义十分深远。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后,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就全部落实了《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必将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文件的要求上来;要珍惜和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义务教育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准确把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政策要点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是在国务院领导的亲自部署、指导下进行的。812,国务院已经正式印发了《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45号)。各地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全面、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做好资金落实和政策培训等工作。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政策要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首先解决好免除学杂费问题

2007年,全国共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9万所,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7%;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82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从规模上看,城市义务教育虽然总量不大,但情况复杂:一是与农村相比,总体水平较高,发展不均衡;二是社会对学校发展要求高,家长对学校的服务需求多;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突出;四是经费投入仍是以国家财政性经费为主、其他多渠道补充的格局(2007年全国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中,财政性经费占76%,还有24%来自非财政性资金)。

目前,各地城市义务教育不同程度地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发展还不均衡、依法保障教师收入存在困难、择校矛盾比较突出等。这些问题是历史累积形成的,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为稳妥起见,国务院决策,这次就是要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首先解决好免除学杂费问题,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一些其他问题,需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逐步予以解决。

(二)努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切实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为此,国务院文件重申了“两为主”的要求,即以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并要求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同时,还就如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进一步提了三点要求:

一是做好统筹规划。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

二是足额拨付公用经费。要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

三是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较多、现有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校长和教师配备的支持力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

为支持各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国务院文件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从2008年起,财政部将根据各省义务教育阶段实际接收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公用经费补助;同时,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地区,还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改善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

(三)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目前,我国城市义务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不同城市之间、同一城市的不同区之间、同一区的不同学校之间,学校发展水平差异还很大,一些地方择校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城市义务教育的财政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新的形势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教育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成为办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重要方面,成为今后义务教育工作新的工作目标。这既是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这一条如果落实不好,素质教育就有落空的危险;这一条如果落实好了,素质教育就有了关键性的突破。因此,我们一定要下大的决心,采取大的步骤,提出阶段性的目标和要求。近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一些地方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证明,这不是能不能做到的问题,而是各级政府能不能真正下决心的问题。要千方百计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实行校长和教师的均衡配置、定期交流的制度,全面推动中考改革和学生评价方式的改革,把示范高中多数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城市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各地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教师合理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二是制订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确保落实到位并逐步提高。要加大政府统筹力度,逐步使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基本相当。三是在城镇化和城市建设规划中,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地和建设,保证学生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初中校舍建设、维修改造资金由政府安排,严禁学校举债建设。尤其要进一步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逐步解决班额过大问题,加大城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缩小校际间差距。

(四)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各界的心理预期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不同于农村,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学杂费占全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的比例并不高,加上城市居民总体收入水平较高,对免除的费用可能不会太敏感,免除学杂费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的效果不会像农村那样显著。其次,城市居民更为关心城市义务教育的质量问题,免除学杂费后,为确保学校运转水平不降低,一些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一时还难以全部取消,群众在免交学杂费的同时可能需交纳比学杂费更多的费用,这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可能会有一定差距。第三,免除学杂费后,城市义务教育面临的择校矛盾短期内还难以全部解决,群众对此可能会反应比较强烈。

针对以上情况,各地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备,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化解矛盾。一要及时、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统一新闻宣传口径,引导新闻媒体准确宣传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各项政策,不要吊高群众胃口;二要认真开展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广大校长的政策培训工作,传达好、执行好国务院文件精神;三要主动与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沟通,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总之一句话,就是要引导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方面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省级统筹,切实落实省级责任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并考虑到城市义务教育的复杂性和各地的较大差异性,国务院文件专门强调,“要强化省级统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省和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落实所需资金”。做好省级统筹,重点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统筹确定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工作的推进政策。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支撑能力和群众对义务教育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考虑到以上情况,国务院文件只要求免除学杂费,对教科书费和其他收费是否免除未进行统一规定。各省要根据国务院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城市义务教育免费的项目、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相关政策既要积极稳妥,又要实事求是。

2.统筹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所需资金。各省在制定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实施方案时,要明确省及以下各级财政的经费分担责任,落实所需资金。资金分担办法要充分考虑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不要搞“一刀切”;尤其是对财力薄弱的地区,省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一样,努力做到“补大于免”,使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运转水平与免费前相比不降低。

3.统筹资金监管,确保收费规范和资金安全。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规范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严禁将这一权限层层下放,严禁省级以下政府和部门擅自出台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要健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将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的经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严禁在预算外保留收支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要加强对城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费,也不得向学校乱摊派。最近,国家审计署组织对部分城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了不少问题。各地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已发现的问题,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对尚未被审计的学校,要举一反三,加强预防,严格管理。“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各地在这一问题上一定要从严要求,一定马虎不得。

三、继续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近年来将农村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每年都有重大举措。2003年,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农村教育工作会,明确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2004年,启动实施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5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行“两免一补”;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机制,启动了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通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义务教育与城市相比,在经费投入、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义务教育仍是整个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经费投入要继续向农村倾斜,重点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同时做好存在安全隐患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补助,逐步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和农村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问题”。因此,各地仍要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新机制的各项政策

新机制实施以来,总体上进展顺利,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去年审计署对16个省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就发现,这项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需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落实情况不理想,不少地方未按规定比例落实应承担资金,不少地方存在“挤出效应”,不少农村学校没有按照规范程序编制预算;二是资金管理还比较薄弱,特别是违规开支公用经费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管理较为粗放;三是一些学校仍存在乱收费现象,主要是收取教辅材料费、保险费、校服费等。为此,各地应重点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落实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目前还没有就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省份,要尽快协同财政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性文件,对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进行统一要求和规范。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省级财政部门,在政府财政预算中做到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确保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所有合理支出纳入预算,不在预算外保留收支项目。要指导农村中小学按照规范的“两上两下”程序编报预算,做到学校会编预算,编好的预算有人审、有人批,已经批复的预算能管用,学校在办理支出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管好用好学校公用经费。要严格公用经费支出管理,确保学校公用经费只用于符合规定的开支,“打酱油的钱不能用于买醋”;对于一些地方暂时还存在的特殊问题,如代课人员工资、教师地方津补贴和“普九”欠债等,要争取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解决;在暂未列入预算前,要及时向有关人员和有关方面说明情况,不能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学校公用经费中一些适合集中管理和支付的资金,要通过实行“校财局管”、政府集中采购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的各项支出安排,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推行民主理财,同时实行财务公开,让校长花钱接受群众监督。

3.狠抓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精细化管理。要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好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和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尚未消除存量危房的省份,校舍维修改造要实行项目管理,落实改造和管理责任,限期消除存量危房;已经消除存量危房的省份,可以探索实行目标管理,进行目标考核。对本省农村中小学存量危房和新增危房,都要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在安排资金时,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安排急需改造的项目,不能“撒胡椒面”似的平均分配。项目审批要严格,危房必须按规定由符合条件的部门进行鉴定,绝对不能出现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的情况,更不能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下达后,要严把工程质量关,要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不能撒手不管。

4.进一步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资助工作。去年调整完善新机制政策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以下简称“一补”)的范围得到了扩大,标准也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些地区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资金未落实到位,“一补”标准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即小学500/.生、初中750/.生;一些地方 “一补”覆盖范围还比较窄;一些地方 “一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仍存在一些操作层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将省级统筹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同时要强化“一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通过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把工作做实、做细。

5.继续加大治理乱收费的力度。各地要严格执行五部委的文件,严格收费纪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只能按“一费制”标准收取住宿费和作业本费(作业本费已免除的省份除外),其他所有收费一律取消;要坚决制止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代办保险、购买校服等行为;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定要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对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和纠正;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责任,并予以通报。

(二)下决心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

一是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在今年的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大量农村中小学校舍受损、倒塌,师生伤亡惨重。对此,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和刘延东国务委员都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要把学校建成全社会最牢固、最安全的地方。为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与建设等部门一起,结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的全面排查和加固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逐栋建立资料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及时加固改造。

二是继续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解决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不足问题,“两基”攻坚期间,国务院启动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这是中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抓手,对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条件仍严重不足,现有条件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即使是已入住的学生中,近半数达不到“一人一床”的条件,“大通铺”现象普遍存在,约1000万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在农村地区进一步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也给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带来了诸多不便,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并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加大了学校的管理难度。国务院领导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科学规划,继续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通过寄宿制学校建设,巩固“普九”成果,同时逐步解决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问题。

三是关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问题。据调查,当前,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膳食营养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使得这些地区的孩子发育迟缓,体质欠佳。这一问题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加强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这一问题。

(三)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教师。目前,教师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一大“瓶颈”,主要体现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高素质教师补充困难、教师合法待遇缺乏保障、教师周转房紧缺等方面。解决这些问题,一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城镇教师对口支援农村等工作,为农村地区补充优质教师资源;二要大力加强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提高农村现有教师素质,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三要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将当地政府出台、教师应享受的津补贴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做到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四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解决好农村教师在校住宿和生活问题,使其能安心在农村学校教学。

 

最后,我通报一下近日教育部党组召开务虚会的有关情况。这次会议围绕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集中讨论了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的若干重点课题。教育部党组全体成员、各司局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与会同志围绕重点研究题目进行集中研讨,进一步了解了教育形势、把握了工作重点、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方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在这个会上的讲话稿已作为参考材料发给大家,具体内容我就不再重复。在此,我仅强调几点意见。

经过新中国成立59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不懈奋斗,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实现了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性跨越,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今年秋季开学起又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历史性跨越,迈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发展阶段;取得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性突破,中职和高职教育分别占据了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在教育公平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制的基本框架,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当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就是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这又将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

我国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一是我国已经成为人力资源大国,正在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二是让孩子们有学上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上好学的问题成为突出矛盾;各级各类教育的数量和规模问题已初步解决,质量和结构的问题成为突出矛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三是提高教育质量已经成为各级各类教育最为紧迫的任务。可以说,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进人了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进人了让孩子们上好学的新阶段,进人了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

教育新阶段引发了前所未有的新需求,这既为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进入新阶段就要有新思路,面临新机遇就要有新举措,应对新挑战就要有新对策。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奋勇前进,必须做好三件事:即总结过去、研究现在、谋划未来。总结过去,最重要的是总结30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研究现在,最重要的是研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时代环境;谋划未来,最重要的是谋划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战略和重大政策举措,当前的重要工作就是研究制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工作,关键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以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指针。按照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要求科学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建立适应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求的教育投入体制和资源配置机制,保障不断增加教育发展的资源需求。第二,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实现教育的发展目标、政策重心、资源配置结构和教育工作评价标准的整体性变革,推进教育战线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导向机制等方面有一个大的变化。第三,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在目标上,以创新德育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在实施步骤和工作机制上,以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抓住督导和体育这两个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不断扩大战果。第四,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要全面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素质,重点建设高层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的中小学校长和高校领导干部队伍,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特别是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第五,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基石。要以教育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以惠民政策保障教育公平,以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在教育发展的新阶段,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著的努力,不断研究解决发展中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而奋斗。

同志们,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免除学杂费政策惠及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今后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将这件利教惠民的好事办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