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
豫保障办〔2008〕5号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成立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
专家组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保障办:
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我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有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保障办)决定成立“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的组成
专家组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组织,受省保障办领导与派遣,承担对全省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任务的项目学校进行指导、实地检查(抽查)、验收的任务。
专家组由教育财务、财政和基本建设工作经验丰富的教育财务管理干部、财政管理干部和熟悉基本建设及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
专家组成员的条件是:对教育财务管理有丰富的经验,熟悉财经法规;对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比较了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分析能力,工作态度严谨,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二、专家组的工作职责
1、专家组组长的职责
(1)就指导、实地检查(抽查)、验收的进行和结果对省保障办全面负责;
(2)制定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和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负责确定路线等有关事宜,并负责组织实施;
(3)召集全体成员会议,交流情况,组织专家成员学习有关政策法规;
(4)提出工作结论报告、结论建议及简要说明,并对工作报告的准确性全面负责。
2、专家的职责
(1)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项目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准确掌握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2)以掌握的项目学校建设实际情况为基础,通过查看工程资料、拨款进度和地方对项目建设的检查资料进行分析,提出项目建设评估结论建议。
(3)对市、县申报的建设项目,在现场复核、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论证投资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效益;对不具备建设条件和造成投资浪费的项目提出初步意见。
(4)对市、县校舍维修改造管理水平进行系统分析,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地方提高管理水平。
(5)向省保障办提交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提出工作结论、建议。
三、专家组的检查
专家组对各地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校舍排查、规划论证、质量管理、保障机制和实施效益进行综合检查。
专家组对建设项目的现场检查原则上以随机抽查为主,采取不打招呼、不接受地方组织、安排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建设关键点抽检等方法进行。
专家组对项目县可以采取某个地域全部检查的方式检查所有建设项目,查看建设资料及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专家组成员要自觉维护检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坚决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坚持讲客观证据,不凭感觉、感情、印象用事。注重了解实际情况,不能停留在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文件和口头讲话上面。
四、专家组开展工作
1、后勤保障:各级保障办负责专家组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后勤保障工作。
2、聘任:专家组成员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委托省保障办统一聘任,向专家发放聘书(附:专家组成员名单)。
3、工作手续:专家组开展工作统一使用省保障办出具的委托书。
4、工作纪律:专家开展工作要廉洁奉公,恪守法规,不得接受地方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单位的任何礼品。
5、举报电话:省保障办设立举报电话,对专家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861
附件: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家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财务 校舍维修 专家 通知
抄送: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