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教财〔2008〕302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开展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教育局、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调研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08〕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我省开展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调研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开展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调研工作
从2008年秋季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国家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构建和谐社会所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教育部布置开展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调研工作是为今年秋季开始免除学杂费工作做必要的准备。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调研工作,安排专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此次调研工作。
二、调研方式
1、全面调研:对当地城市义务教育的宏观情况和主要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组织辖区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填报调研表1至表5(详见《通知》附件2),并对调研表进行汇总,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2、抽样调研:确定郑州市、焦作市、洛阳市、开封市为这次国家抽样调研市。上述各市要选择财政收支状况好、中、差的3个城区;每个城市再按运转水平高、中、低选取6所学校(其中小学4所、初中2所)填报调研表6(详见《通知》附件2)。
三、调研要求
各地调研要在全面、客观的基础上,通过案例解剖突出三项重点:一是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尤其要对下一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变化情况进行预期分析,总结和提炼现有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二是对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收入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落实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政策建议;三是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保持有关政策向农村倾斜,尤其是着力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和农村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问题的有关政策建议。
各地要在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调研提纲的要求撰写全面、详实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连同调研表于
联系电话:0371?69691861;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调研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08〕33号)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