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简 报
第四十二期
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 2005年4月7日
编者按:最近,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涉及危改工程的相关收费提出了或减或免的政策。许昌市政府为支持危改工程所出的这一硬招、实招,值得各地借鉴。现予编发。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快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进度,确保有限的危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河南省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收费减免收取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建设工程报建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发放,一律免费;对建设工程交纳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对有形建筑市场进场交易费等经营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请认真遵照执行。
记、王明义副省长、贾连朝副省长、曹国营副秘书长、省政府四处、
危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建设厅、危改办
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