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简报第十三期

发布时间:2004-09-23 访问量:1782次

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简     报

第十三期

 

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                                 2004年7月7日


经验 介绍

 

科学规划           质效兼顾

              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全面提速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位于河南省北部,总面积8169平方公里,总人口550.54万人,辖四区、八县(市)。全市农村中小学共计2493所,在校学生88.9万人,校舍面积总计334万平方米。全市共有910所农村中小学存在危房,面积为43.5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14.3%。其中列入国家中小学危房数据库的学校有564所,D级危房面积为27.4万平方米。由于自然灾害和房屋自然老化等原因,近年来有346所学校新增危房16.1万平方米。截止目前为止,共有233所学校已完成改造任务,面积为15.1万平方米;388所学校正在施工改造,面积为21.35万平方米。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危改目标,到2004年8月底前,我市进入国家、省中小学危房数据库的学校将基本完成改造。主要做法如下:

    一、 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中小学危房改造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危房改造工作。2003年8月,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市的危房改造工作,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立了“三年改造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2003年9月30日,召开了“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动员大会”,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新乡市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责任书》,将“危改工程”列入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2003年12月31日,市委书记连维良在全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要一年完成。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制订了《新乡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新乡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主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组长,教育、计划、财政、建委、审计、监察等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专门抽调人员办公。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任组长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市政协专门组成9个核查小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情况进行翔实的核查,就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掌握第一手材料。

    二、 科学规划,严把设计施工关

    我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注重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合理配置,严把设计施工关。一是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根据农村中小学合点并校的特点,参照学校的班级、学生人数以及近几年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实际需要来拟定危房改造规划,对那些需要搬迁的学校按辐射半径的合理位置、安全因素选址定点。积极鼓励和支持县(市)在农村偏远地区和山区集中力量建设寄宿制学校。目前全市共撤并农村学校475所,新建寄宿制学校74所。如辉县市的中小学校合点并校后已由2001年的561所减少到的295所,这样既科学地整合了教育资源,方便了群众、安全了学生,也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节约了有限的危改资金,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建设造成的校舍闲置,资源浪费现象。二是公开招标,严把设计施工关。为了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我们对所有危改项目工程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对工程量小的实行打捆招标或议标,施工时要严格按建设部门的要求实行先勘探,后设计,再施工。严格坚持按图纸施工原则,杜绝无图纸施工、盲目施工。同时我们还聘请高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全程跟踪监督。

    三、 全程监控,确保危改资金专款专用

    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采取由中央、省予以补助,市里拿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配套解决的方法进行筹措的办法。由于省危改资金分三年划拨,因此在中央、省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市政府从市财政中拿出4984万元,划入各县(市)、区,保证了危房改造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一是市、县财政部门设立 “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专户”,将上级划拨的资金和市财政、县(市)、区配套的危改资金统一划入专户,严禁截留或挪用。二是按危改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资金。根据危改工程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监理、质检部门核实进度,财政、教育部门配合,按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资金拨付。三是加强审计。项目工程完工后,由审计部门对资金拨付、使用以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各县(市)、区在配套基础上,采取了捐资、捐物、冠名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危房改造。但是严禁直接或变相向农民摊派危改资金。

    四、 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督察到位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关系到成千上万师生的生命安全,来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市政府规定,各县(市)、区长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都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每项危改工程都实行了工程质量备案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是建立了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审批、质量监管、工程验收、奖励、责任追究”等专项制度。按照市委书记连维良同志的要求,项目竣工后都统一悬挂有“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铭示牌”,标明项目的建设时间、面积、首席责任人、施工单位责任人、质量监督单位责任人、学校法人等,实行首席终身质量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定期上报、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危改办及时、如实上报有关数据,实行危房改造进展月报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市“危改办”对新建、在建项目实行全程监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危房改造进度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严把设计关、招标关、预算关、审批关和监督检查关,确保新建校舍都达到使用50年以上的标准。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6月上旬,市政府组织了以市计委、教育局、财政局和扶贫办为组长单位的四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全面检查。

 

 


 

报:全国危改办、省委、省政府、李克强书记、李成玉省长、王全书副书记、王明义副省长、

    贾连朝副省长、曹国营副秘书长、省政府四处、危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建设厅

发:各省辖市危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