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取消42项行政审批项目

发布时间:2004-07-02 访问量:4896次
证监会公布取消42项行政审批项目
2004-6-27
 根据国务院决定,证监会于近日公布取消了42项行政审批项目,这也是自2002年底以来,证监会第三次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这一举措是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证监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转换和规范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

    这位负责人说,对照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证监会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在前两批已公布取消59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有关设定行政许可基本原则的行政审批项目,下决心坚决予以取消。

    据介绍,经过前后三批的清理,证监会共公布取消101项行政审批项目,7项行政审批项目交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实施自律管理,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一大半。

    这位负责人说,多余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有利于监管部门从繁重的日常审批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功能。

    为避免监管工作出现管理脱节,证监会在公布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和工作衔接作了妥善的安排。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对于根据审慎监管原则目前仍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证监会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的审批程序和严格的审批责任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使审批工作切实起到控制风险、扶优限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