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省委省政府拟办好的十大实事

发布时间:2008-01-03 访问量:3210次
二○○八年省委省政府拟办好的
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大实事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8年十大实事

  一、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

  二、切实改善农村村容村貌

  三、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四、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五、继续改善群众医疗卫生条件

  六、扎实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七、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八、加强社会保障和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

  九、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十、积极推进污染防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望、实际需要和政府财政保障能力,在连续三年为人民群众办好十大实事的基础上,2008年拟继续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大实事,努力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更大成效,把发展成果更好地体现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

  一、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继续实施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专用玉米良种补贴、棉花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落实好奶牛和生猪生产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对农民购买国家规定品牌和型号的彩电、冰箱、手机,按销售价格给予13%的直接补贴。

  二、切实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指导各地搞好村镇建设规划,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入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60亿元,改造县乡公路7000公里、通村公路6000公里。筹措资金6.24亿元,解决200万以上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筹措资金4.4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新增农村户用沼气50万户,积极推进农村改厨、改圈、改厕。推动农村电网新一轮升级改造,完成“盲点村”电网改造任务。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再建成10000个农村便民超市,覆盖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行政村。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监督指导全省人均收入超5000元的行政村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启动林业生态省建设村(镇)绿化工程,筹措资金1.83亿元,绿化村(镇)10000个。

  三、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筹措资金在3911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使60%的行政村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性电影。开展“百部流动舞台千场演出送农民”活动。完成46个县(市)8600个行政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扩建改造7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四、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并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小学达到230元、初中达到375元。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初中由每名学生每天1元分别提高到2元和3元。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再改造177所农村初中校舍。筹措资金改造200所城镇薄弱学校。积极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和城镇大班额问题。

  五、继续改善群众医疗卫生条件。通过政府筹措资金,建设5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对前期投入不足的贫困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再改造14所县医院、13所县中医院、23所县妇幼保健院。在全省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提前实现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目标。在50%以上的省辖市(含县、市、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基本参加工伤保险。将血友病、白血病、白内障等特殊疾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认真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计划免疫冷链系统建设。继续降低药品价格和过高的医疗收费标准,扩大单病种限价收费的试点范围。加强艾滋病防治,对定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艾滋病救治防治给予经费补助;落实艾滋病救治防治乡村一线医务人员待遇,村级医务人员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乡镇卫生院直接服务艾滋病人的医务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进一步提高艾滋病救治水平。

  六、扎实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完成584万平方米的六大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20万平方米、竣工26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3.5万套经济适用房。新建、收购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提供4000套廉租住房房源;加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年底前实现保障房数5万户以上。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七、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以创业促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3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扶贫培训“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完成146万农民工务工技能培训,新增15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八、加强社会保障和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人均增加100元以上。将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由85元提高到95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不低于30元提高到不低于40元。省级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敬老院,争取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0%。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最低标准由1200元/人·年提高到1400元/人·年,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最低标准由1000元/人·年提高到1100元/人·年。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成10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脱贫任务,完成4500户、20000人深山区散居户、独居贫困人口搬迁扶贫,确保全年全省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解决温饱。

  九、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使全省城市、农村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1个和2个百分点。鼓励药品连锁和集中配送向农村发展,筹措资金建设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

  十、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完成24家电力企业脱硫工程建设和150家铁合金、刚玉、电石企业的污染治理任务。继续加强对贾鲁河、惠济河、卫河流域污染的专项整治,实现水质明显好转。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形成减排效能,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争取开工20个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升级改造工程。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建设,完成113个饮用水源地规划编制,对53个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项目,实施搬迁、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