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简报第46期(2005年5月16日)

发布时间:2005-06-13 访问量:3107次

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简     报

第四十六期

 

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                                     2005年5月16日


 

召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汇报会

进一步督查各县区危房改造工作

 

 

4月19日上午,驻马店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德轩、副秘书长谢富田,各县区主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县区长,市、县区教育、发改、财政、扶贫、建设五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围绕确保2005年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在5月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听取了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教育、发改、财政、扶贫、建设等部门分别通报了各自下达的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最后,市政府就加快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进度,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张德轩副市长指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实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市委、市政府也多次研究这项工作,并强调2005—2006年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年的任务一年完成,即在2005年全面完成台帐内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为了确保所有项目在5月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市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工作。

1、市财政局要把市本级危改专项资金400万元抓紧落实到位。

2、2004年全市应用于危房改造的农业税正税减收补助的4%共925万元,由市财政局负责全面监督落实。对于没有落实的县区,予以扣减转移支付。

3、2005年的4%由市财政局予以扣减,并进入危改专户。

4、对各县区自筹资金,由市财政局全面监督并进入危改专户。

5、公用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并全面落实。

(二)由市危改办牵头,5月1日后对各县区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各县区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主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县区长为县区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协调、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县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四统一分”原则,加强协作。

(四)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由县区政府全面落实。开工前,确有资金不能全部到位的,由县区财政局长、教育局长必要时向施工单位打欠条,作出资金承诺,确保危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市里要每周一通报,并把通报情况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主要领导。

2、必须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各职能部门决不能自行其事,政出多门,危房改造的各项工作须由主管县区长抓落实。

3、必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必须收的费用,要由县区政府承担,费用不得出在危改项目上。凡50万元以下的危改项目,采取邀标形式。2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减少支出。办理危房改造的工本费、图纸设计费、监理费、质检费,一律在5‰以下收取。其他的收费项目要一律免去。

4、不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凡因扩大建设规模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危房改造工作要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统一分”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全市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报:全国危改办、省委、省政府、徐光春书记、李成玉省长、王全书副书记、王明义副省长、贾连朝副省长、吕德彬副省长、曹国营副秘书长、省政府四处、危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建设厅、危改办主任、副主任

发:各省辖市危改办及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