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学校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访问量:1995次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汛期学校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各厅直属中职、中小学校、幼儿园:

从省气象局获悉,今年全省气候年景偏差,极端天气事件偏多,夏季汛期降水将主要集中在豫北、豫西和豫中地区,可能发生较重汛情。当前我省正值汛期,个别地区已遭遇严重洪涝灾害。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省防汛救灾工作。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学校防汛救灾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坚持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两手抓,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再安排再部署,扎扎实实抓好学校防汛救灾工作。

二、修订完善预案方案。要结合本地区防汛的实际,在总结近年来防汛经验教训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优化各类防汛预案和工作方案,有效增强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课堂教育宣传,强化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应急演练,使每一位教师和学生都知道在汛期如何安全地上学与放学,知道当洪水来临时、遇到险情时该如何应对。

三、加强汛前排查检查。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对各地各校校舍、场址、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校内河流、排水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间、落实到人,跟踪督办,强化追责,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并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专业部门指导。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沟通,主动搞好衔接,积极协调配合支持。加强与专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完善信息和资源共享,及时掌握并发布各类灾情预测预报信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微信等信息技术渠道通告到每一学所校。要邀请专业职能部门实地指导工作,切实提升教育系统防汛救灾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五、周全应对极端天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遇有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和上学时间,必要时果断停课,并及时通知到学生和家长。一旦发生暴雨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坚决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保障师生安全,特别是要安置好住校学生。对受洪水浸泡等受灾学校,教室、宿舍等校舍要暂停使用,妥善转移安置师生。对有师生受伤、校舍受损的受灾学校,要积极稳妥做好受伤师生救治、师生安置复课、灾后重建等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严格落实值守和信息报送。要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强化重大汛情灾情和工作情况报送力度,确保报送渠道畅通。认真落实《河南省中小学校受灾情况旬报制度》,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受灾情况,为全省开展防汛抗灾救援工作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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