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9 访问量:1923次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厅直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19年度教育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项目安排,进一步加强我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申报2019年度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有关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可能、学校教学需要等据实申报2019年度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要求,填报各学校计划于2019年申请支持的项目。项目申报书要详细说明项目现状、实施必要性、预期实施内容、计划投资额、实施进度、项目实施不确定性因素及预算测算依据等。

二、报送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为房屋修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类,重点支持方向:完善安防、消防、防雷设施;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房屋建筑物;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综合设施;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学校教学实验室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其中:房屋修缮,主要指连续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房屋,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鉴定属于危险性房屋的维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主要指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安防设施和道路维修改造等;教学设备购置,主要是用于教学条件提升的实验室设备、仪器购置等。

不包括学校长期出租或转为对校办企业投资的房屋、基础设施等的维修改造费用。原则上不允许申报加固改造、拆除重建、避险迁移等基建项目。

(二)各相关学校要合理安排,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项目现状、施工条件、外部政策环境、预算执行等因素,科学统筹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区分轻重缓急申报2019年教育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实施计划。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预算的执行性,就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做好充分、详细的项目论证和准备。如确有需要,也可申报现在正在实施资金仍有缺口的项目。同时请做好2020年度项目库建设准备。

(三)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项目遴选、排序、申报、实施等工作,形成计划编制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每个单位每个年度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年度项目申报总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四)各相关学校要对申报的项目真实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分配原则

(一)优先安排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最急需的基本设施修缮项目。

(二)优先安排论证充分,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具备良好实施条件,当年能够实施完成且绩效好、能实现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的项目。

(三)优先安排项目预算合理的项目,对测算不准、高估冒算的项目不予以支持。

(四)优先安排学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工作规范的学校。

四、其他事项

1、相关电子表格请登录“河南教育财会网”(网址:http://jyck.haedu.gov.cn/)下载。请各相关学校将上述材料经校领导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66日前正式行文(一式两份)报省教育厅财务处,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gxcw@haedu.gov.cn,逾期不予受理。

2、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对申报单位提交的2019年项目申请开展评审,研究确定2019年度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额度。

3、请2018年度获得补助的学校将2018年度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一同报送省教育厅。

联 系 人:李瑞林  0371-69691097

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D725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直属中小学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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