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旱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访问量:1778次
 

 

河南省教育厅处室函件

 

教财函〔201985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旱检查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和幼儿园: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旱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今年全国提前26天进入汛期,气候年景总体偏差,南北降雨不均衡,水旱灾害形势十分严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加大防范化解风险力度,着力消除重大隐患。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力维护好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排查,整改隐患。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8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588号)精神,积极主动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学校校舍、场址、排水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校舍建筑排查要重点排查老旧校舍,洪泛区、山洪灾害高易发区校舍,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不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校舍。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排查发现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校舍应限制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并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三、完善预案,强化防御。各地要根据排查结论,结合本地区防汛抗旱的实际,在总结近年来防汛抗旱经验教训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重点提高学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积极推动把学校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并发布各类灾情预测预报信息。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强化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应急演练。要强化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值班工作,确保及时处置险情。

四、妥善应对,保障安全。遇有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学校可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和上学时间,必要时果断停课,并及时通知到学生和家长。一旦发生暴雨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坚决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保障师生安全,特别是要安置好住校学生。对受洪水浸泡等受灾学校,教室、宿舍等校舍要暂停使用,妥善转移安置师生。对有师生受伤、校舍受损的受灾学校,要积极稳妥做好受伤师生救治、师生安置复课、灾后重建等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认真检查,按时报送。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检查,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请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于2019430日前,将检查及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方式:康新  037169691020 hnxab@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防汛抗旱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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