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双月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访问量:4346次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建立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双月报制度的通知

 

 

教办财〔2017160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改造计划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了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加以解决,更好的推进全省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教育厅决定自今年4月份起建立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双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覆盖范围。即:我省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其他贫困县。

二、报送内容

(一)纸质材料。项目进展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及建议等。

(二)电子表格。《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三、报送时间

双月报制度从20174月起执行,每偶数月10日前报送。

四、报送方式

报送材料要经教育局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教育局公章,以扫描件的形式连同电子版材料(含附表)一并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双月报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双月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二)实事求是,按时报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如实反映项目实施进度,不得弄虚作假。要严格按照《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格式编报双月报,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将对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和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方式:康新 0371-69691020

电子邮箱:hnxab@126.com

附件: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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