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6年教育系统审计工作总结
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教办财〔2016〕8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报送2016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718号)精神,为及时总结、提前谋划、提高工作质量、提升管理水平,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教育系统审计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认真总结2016年教育审计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和我厅提出的关于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要求,围绕工作创新、审计成效、规范管理、队伍建设、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并就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和修缮项目审计、科研经费审计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专题总结。
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审人员配备和后续教育情况;教育审计制度建设情况;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和修缮项目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创新、审计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
二、统筹谋划2017年教育审计工作。各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工作思路、重点领域、主要措施等方面,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开展工作总体思路;重点工作领域;落实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三、高度重视,据实填写,及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及相关附件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审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财务处(审计处)邮箱。(邮寄请使用EMS,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财务处(审计处)D725,邮编 450018;电子邮箱hnsjytsjc@126.com)。
四、其他材料报送事项。各单位在总结审计工作的同时,分别填写“教育系统审计情况统计报表”(附件1)和“教育系统审计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2),填写参照“填表说明”(附件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填写“审计情况统计报表”时,既要总结本单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还要统计汇总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的相关数据。以上附件均可在河南教育财会网教育审计专栏下载(网址:http://jyck.haedu.gov.cn/),并将上述报表电子版于2016年12月15日前发至财务处(审计处)电子邮箱:hnsjytsjc@126.com。
联系人:李华鑫 0371—69691856 18530850820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