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全省“小金库”和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9 访问量:3768次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教财〔2016813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转发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

全省“小金库”和财政存量资金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省属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全省“小金库”和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办明电〔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省属各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均是此次“小金库”专项检查和财政存量资金检查的范围。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小金库”专项检查。2015 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2.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直单位原有账户存量资金盘活政策的通知》(豫财预〔2015222 号)情况。主要包括财政净结余和结转2年以上财政存量资金上缴财政情况,是否存在应缴未缴、上缴不及时的问题,是否存在将财政存量资金视同非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问题,是否存在原有账户存量资金消化计划未及时备案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转入单位原有账户问题,是否存在按规定应撤销账户未撤销的问题等。同时,对各单位以前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二、专项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在11月底前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17日)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各单位对内部自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自觉纠正。要及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1 )、《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统计表》(附表3)、《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存量资金统计表》(附表4)和《“小金库”和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联系人登记表》(附表7)于1017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电子版发送至gxcw@haedu.gov.cn,附表格式不得更改(附表电子版可在河南教育财会网下载)。由省教育厅汇总报送省财政厅。

(二)重点检查阶段(1021日至112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省教育厅配合省财政厅、审计厅组织力量对有具体举报线索、以前巡视、财政和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小金库”尚未整改落实的单位,以及“小金库”问题频发和易发的单位,集中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改完善阶段(1121日至1130日)

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动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充分认清“小金库”和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和支持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对外公开,拓宽信息渠道,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讲形式、不走过场。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此次专项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负全责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抓好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财务、审计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

(三)认真落实检查内容,确保检查效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时限,采取得力措施,把握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四)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处罚力度

此次检查工作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严格要求、严肃执纪,切实维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限期整改,切实做到自查自纠;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联 系 人:贾培峰 李华鑫

 

联系电话:037169691058/6969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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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