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的
紧急通知
省属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各单位需核对2013年决算数据,核对后重新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先在决算软件中接收下发参数,重新核对财政拨款收入数据、非税收入征缴数据是否与财政对账数据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应与财政对账表中“已批复计划- 计划收回”栏数据一致,大于财政数据的,调减本年收入及年末结余,本年支出数据不允许变更。
三、非税收入征缴数与财政对账表明细项、总数都应一致(仅涉及财决附07表及财决附07-1表)。
四、《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年初预算数”一栏数据应与各单位2013年预算批复中对应数据一致,不含年度中间追加或调整预算数。
四、在各报表中“其他”栏数据大于总额30%的,需写出详细说明,列清其构成。
五、报表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主要是结余结转数据、资产负债表数据、固定资产数据等),需写出详细说明。
六、无论本次下发数据与财政对账数据是否一致,各单位都应在核对后再次上报数据,并针对本次核对中需说明的事项单独写出说明。数据上报时文件名格式为“单位预算代码+单位全称”,如郑州大学上报文件格式应为“115201郑州大学.jio”,说明文件名格式为“115201郑州大学2013年决算说明”。
七、上报时间:截止到2014年4月28日上午12:00。
八、联系人:郭轶
电话:0371-69303646
邮箱:zzguoy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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