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5 访问量:3120次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教财〔2009〕880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重点扩权县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编报〈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的通知》(教财〔2008〕818号)要求,我省2008年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在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3月初,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汇总会议在我省召开,对我省的工作做出了肯定;9月份,我省被表彰为“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表彰一批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省参与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教育、财政部门和有关学校、教育事业单位中产生,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中主要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主管领导干部原则上也不参加评选;曾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评选;曾获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和办法
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两年评选一次。2009年,全省计划表彰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26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县(市、区)以下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不低于50%,各地按照所分配推荐名额等额上报有关材料。
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对所属统计单位进行初评,省直单位及省属学校由省教育厅初评;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成评审组最终确定表彰单位。
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向基层倾斜、向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倾斜。
拟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河南教育财会网”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正式发文,予以表彰。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重视支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保证经费统计正常工作条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制度,及时汇编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为教育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2、能够按时、准确上报数据信息,按要求报送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告,分析、引用数据与报表一致;
3、能够及时补充完善有关基本情况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的完整性;
4、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完整,统计报表由本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两部门行政公章联名上报。
(二)先进工作者
1、热爱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全省数据统计、汇总过程中,积极主动、任劳任怨、热心服务,圆满完成汇总任务;
3、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教育经费统计的各项指标及关系,并能利用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4、从事教育经费统计工作3年以上。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经费统计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有效载体,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工作典型,调动各方面参与经费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更好的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2、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认真组织评选、层层选优,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3、各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分别填报《河南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附件2)、《河南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附件3),并附事迹材料(先进集体不超过3000字,先进工作者不超过1500字),均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2009年12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财务处,电话(传真):0371-69691872,电子邮箱:caiwu@haedu.gov.cn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电话:0371-65808606,传真:0371-65808622,电子邮箱:hnjkw@yahoo.com.cn
 
附件:1.河南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河南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河南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备  注
合计
50
260
 
郑州市
2
13
 
开封市
2
12
 
洛阳市
3
16
 
平顶山市
2
11
 
安阳市
2
10
 
鹤壁市
3
8
2008试点
新乡市
2
13
 
焦作市
2
12
 
濮阳市
4
10
2008试点
许昌市
2
8
 
漯河市
2
6
 
三门峡市
2
8
 
南阳市
3
14
 
商丘市
2
11
 
信阳市
2
12
 
周口市
2
12
 
驻马店市
2
12
 
济源市
2
3
2008试点
巩义市
 
2
2008试点
固始县
 
2
2008试点
邓州市
1
2
2008试点
永城市
 
2
2008试点
项城市
 
2
2008试点
中牟县
1
2
2008试点
省直
7
57
含省属高校、中专、中小学和教育事业单位
其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7
含省属技工学校
 
 
 
附件2
 
河南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主要负责人
 
电话
 
主 要 事 迹
 
 
 
 
 
 
呈报单位意见
 
县级教育局、财政局审批意见
 
省辖市(重点扩权县)教育局、财政局
审批意见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意见
 
附件3
 
河南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工 作 简 历
 
 
 
主 要 事 迹
 
 
 
 
 
 
呈报单位意见
 
县级教育局、财政局审批意见
 
省辖市(重点扩权县)教育局、财政局
审批意见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意见
 
 
 
 
主题词:教育  财政  统计  表彰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