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和公布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2 访问量:4855次
 
 
 
河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设立和公布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
 
豫校安办〔2009〕5号
 
 
 
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校安办:
为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社会监督,按照全国校安办的要求,省校安办决定建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话监督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范围及号码
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全省范围内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举报,支持实名监督举报;受理各舆论媒体对全省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反映;受理全国校安办转办的监督举报事项;其他对全省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号码:0371-69691857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hnbzb@hadoe.edu.cn
二、建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纸质记录制度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纸质记录制度。对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有专人进行纸质记录,存档备查。对受理的举报,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不能流于形式。要通过受理监督举报,及时了解和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凡发现有不按规定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等行为,要及时作出处理,并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校安办专题汇报。
三、建立全省校舍安全工程监督举报体系
我省将建立全省校舍安全工程监督举报体系。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要建立本地的校舍安全工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月30日前报省校安办备案。联系人:杨青、蔡青;联系电话:0371-69691857、69691872(传真);电子邮箱:hnxab@126.com
省校安办将向社会公布省和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校舍安全工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九年六月十八
 
主题词:校舍安全  监督  通知
抄送:全国校安办,省监察厅。
河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