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13 访问量:3146次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和

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 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

  •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豫政〔2006〕2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347号)、《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教〔2006〕84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下发河南省新农村卫生新校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财〔2008〕9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教财〔2008〕616号)的要求,经省教

  • 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5月上旬开始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和新农村卫生新校校园建设工程试点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检查范围

  • 1、2007年、2008年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可以追溯2001-2005的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和2006年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 2、2008年下达的新农村卫生新校校园建设工程试点项目。

  • 二、检查内容

  • 1、资金管理情况。包括:县级应负担资金是否按时到位;所有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县级报账、集中支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调整项目现象;有无擅自挤占、挪用、滞留资金和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现象等。

  • 2、建设质量情况。包括:是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是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无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使用现象等。

  • 3、档案管理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技术管理、施工日志、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等。

  • 4、校舍安全排查情况。包括:是否定期开展危房排查、鉴定;是否及时封闭拆除D级危房,师生是否得到妥善安置;有无学生在D级危房中上课现象等。

  • 5、日常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是否按照省批复的竣工时间按时竣工;“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组织了相关检查活动;是否按时向上级报告“项目”建设情况等。

  • 三、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 1、本次检查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组织,主要依托“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家组”对各地工作进行检查。

  • 2、全省分5个检查组,每组检查3-4个省辖市(含重点扩权县),每组4-5人(其中专家3-4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工作人员1人),具体分组情况为:

  • 第一组:郑州(含巩义、中牟)、洛阳、焦作、济源

  • 第二组:新乡、鹤壁、安阳、濮阳

  • 第三组:开封、商丘(含永城)、周口(含项城)

  • 第四组:平顶山、南阳(含邓州)、三门峡

  • 第五组:许昌、漯河、驻马店、信阳(含固始)

  • 3、各检查组由每组第一个接受检查的省辖市到郑州市河南饭店接检查组,被检查的市地做好与检查组的联络,检查组在各地的检查时间由检查组组长确定。检查全部结束后,各检查组成员直接返回各地,组长由最后一个接受检查的省辖市送回郑州市河南饭店,统一汇报检查情况。

  • 四、检查方法

  •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项目学校、查阅账目及工程档案、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等方式,原则上每个项目县视中学、小学、山区、平原等情况,实地查看学校不低于4所。检查项目由检查组随机从项目库中确定,财政专户管理情况由检查组随机抽查。

  • 各地方政府书面汇报材料和有关表格由检查组带回。地方政府书面汇报材料需单独反映出地方资金到位情况、财政专户管理情况和项目质量情况。

  • 五、纪律要求

  • 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所到之处,接待工作一切从简。

  • 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371-69691861

  • 省财政厅举报电话:0371-6580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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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河南省2007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表

  • 2.河南省2008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表

  • (附件1、2表格请到教育财会网www.jyck.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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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